
为迎接2021年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增强文旅市场活力,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和发展,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在市文旅局统一指挥下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惠民举措,向市民免费发放旅游优惠券,启动文旅消费市场,引导和扩大旅游消费行为,释放消费潜力,同时让家乡人民切身感受新邢台的风景、风情、风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旅游优惠券由市文旅局设计制作,标有“邢台市2021年旅游优惠券”和有效日期字样,并加盖公章。优惠券适用于电话预约购票及景区售票处购票,购买门票时,每人每次限使用一张旅游优惠券,根据各景区(点)公示门票价格五折优惠(所有参与景区首道门票)。旅游优惠券有效日期自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1、旅游优惠券由市文旅局统一印制,采用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尽量兼顾公平。2、统一发放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开始发放。3、为方便群众,旅游优惠券在平乡县平安广场(县政府对过)发放,市民现场领取,发完为止。4、平乡县市民凭身份证每人限额领取1张,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公众号每人可加领1张。5、发放点领取群众必须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人员聚集。6、此次优惠券为赠券,不得转手买卖,不得擅自截留,仅限一人一券,一次性使用。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所有,咨询电话7832227。